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新春走基层)厂房建到家门口 山西上党延伸乡村产业链条赋能乡村振兴******
中新网长治2月3日电 (李庭耀 赵彦杰)剪菇柄、烘干、筛选、清洗……春节期间,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西火镇梁家庄村“西火三农”干香菇加工基地,村民们分工明确忙着进行干香菇加工。厂房建到家门口,当地延伸乡村产业链条,赋能乡村振兴。
在修剪车间,村民牛燕花正在对鲜香菇剪柄。“厂房建到家门口,反正在家也是闲着,我就和其他村民一起来这里上班。”她告诉记者,除了剪菇柄,自己还负责把香菇放入空气能热泵烘干机进行烘干,每天能挣70元。
面对资源匮乏、人口流失等问题,如何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如何赋能乡村振兴?西火镇探索成立“西火三农”农村集体经济平台公司,以“公司+经济合作社+社员”的发展模式,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运营管理,由全镇30个农村经济合作社组成,24508名农村经济合作社社员间接持股。
香菇正在被烘干。 赵彦杰 摄2022年,这家公司通过网络直播等手段,推广当地特色农产品,为西火镇东庄村的红薯粉条、北大掌村的香菇、东火村的花生、庄子河村的大樱桃取得了更多订单。
山西老西火三农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志军介绍,依托西火镇北大掌村旺源种植专业合作社香菇菌棒规模化生产的产业基础,该公司在去年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打造“西火三农”干香菇加工基地。
“干香菇加工基地的建成,既解决了合作社鲜香菇储存时效短的问题,又提高了香菇的附加值。”旺源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王赟说。
“西火三农”干香菇加工基地可以带动周边四五十名村民打工增收。 赵彦杰 摄赵志军告诉记者,每5斤鲜香菇可以生产1斤干香菇,“西火三农”干香菇加工基地可年产干香菇10万斤,产值可达500万元,“不仅能带动周边四五十名村民打工增收,更能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新的一年,我们计划为周边村民提供菌棒和技术指导,带动更多人种植香菇,将产业做大。”赵志军表示,接下来,“西火三农”干香菇加工基地还将生产香菇酱等产品,提高附加值,带动村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